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沪明合作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场地平整工程
(B标段)
已由
三明市沙县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沙发改【
2023】基字57号
批
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三明高新区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
多渠道筹措
,招标人为
三明高新区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畅通祥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沪明合作产业园
;
2.2.工程建设规模:
本工程挖方量约:
120万立方米
;
土石比例为:三类土
31.57%,极软岩 63.77%(砂土状强风化凝灰质砂岩,用镐和机械设备可开挖),软岩 3.68%,较硬岩 0.98%;;土石方挖填区域详见施工图;石方不可开炸。本工程土石方类别比例需投标人现场踏勘,按现状包干,不因土石方比例变化而调整,工程规模约
1600
万元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
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沪明合作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场地平整工程
(B标段)
的施工,
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开挖、液压锤破碎、装、运、卸、场地平整;清山皮、树根;修建便道、洒水及施工排水、城市道路卫生、清洁费等;树头、杂草不能弃于填方区,不允许采用爆破,需保证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施工坐标、标高由施工单位自行测设复核;淤泥、水塘地段排水清淤处理;拟建道路区域路基分层碾压、边坡密目网防护等;
土石方挖运须根据招标人要求调配。具体内容
以
招标文件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书
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作为依据,以招标人的通知为准,工程量据实结算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可承担单项合同额
2500
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规定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16317575.67元(含暂列金20000元)
2.5.工期要求:
总工期为
365
个日历
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
不
应用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
不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
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
①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②根据闽建筑〔2015〕35号、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到福建省开展建筑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省外建筑企业应当登录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福建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③执行闽建建[2021]2号文规定;④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及闽建筑〔2019〕22号文”规定,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使用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⑤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招标公告发布之时
起
至
2026年 6 月 17日18时00分
通过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mggzy.sm.gov.cn/smwz)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招标文件制作工具(福建版)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
须附
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6年 6 月18日9时00分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
叁拾贰万陆仟
整
(
¥:
326000元
)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
①现金形式②银行电子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电子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电子保险形式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⑦其它形式;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3项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6
年
6
月
18 日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mggzy.sm.gov.cn/smwz/)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ggzyfw.fujian.gov.cn)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mggzy.sm.gov.cn/smwz/)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三明高新区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三明市沙县区
,邮编:
365050
电子邮箱
:
/
电话:
0598-5856130
,传真:
/
联系人:
吴
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畅通祥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三明市沙县区永顺大厦
4楼
,邮编:
365050
电子邮箱
:
/
电话:
17350540820
,传真:
/
联系人:
项目负责人
刘宇准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刘宇准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
http://smggzy.sm.gov.cn/smwz/
联
系电话:
18065792873、0512-58173200、400-850-330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三明高新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三明市沙县区
联系电话:
0598-5856365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三明市沙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三明市沙县区金明西路
76号政务服务中心大楼4层
联系电话:
0598-5826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