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公告
1.
选择条件
南平市武夷新区高新技术创业园一期提级改造工程、南平市高新技术创业园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一期)、智谷蓝光项目
已由南平市建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审批闽发改备
[2025]H050020号、闽发改备[2025]H050059号、闽发改备[2025]H050060号文
批准建设,
南平市武夷新区高新技术创业园一期提级改造工程、南平市高新技术创业园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一期)、智谷蓝光项目
建设单位
为
福建武夷高新技术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南平武夷新区创领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南平武夷新区智业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
工程总承包
人为
南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南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现对
南平市高新技术创业园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一期)项目-19#楼电子与智能化系统工程
进行公开
选择
。
2.项目概况和
选择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新岭片区
;
2.2.工程建设规模:
南平市高新技术创业园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一期)项目-19#楼电子与智能化系统工程,
工程造价
约
1235.5452万元。
2.3.
选择范围
和内容:
(
1)工程类别: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
;
(
2)
选择
类型:
专业分包
;
(
3)
选择范围
和内容:
①本项目施工图纸所载明的
智能化工程所包括的全部施工内容。
②若土建已预留用于智能化的配套结构(包含但不限于预埋件、预留洞等)不适用于智能化时,承诺人自费重新实施配套结构(包含但不限于凿除、开槽、打孔、封堵等)且不得提出索赔,其费用已包含于承诺报价中,选择人不予另行支付。
③包括(但不限于)配合设计单位完成智能化工程的施工图(提供参数等内容)同时配合设计单位深化施工图设计。
2.4.
选择控制价
(即最高
承诺
限价,下同):
1235.5452
万
元;
2.5.工期要求:
2026年8月20日前本工程全部内容
。
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
按选择人的要求,其中配合
建筑智能化专项深化设计周期:中选人应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
30日历天内
配合
完成专项设计。
(注:
1、若项目业主单位等上级部门要求提前完成部分节点任务,
中选人
须无条件配合完成节点任务。
2、因本项目工期紧张,
中选人
进场后须无条件配合土建施工队伍完成
选择人
下发的节点任务。)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无
;
2.7.质量要求:
①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
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②采购质量标准:必须采购原产、正宗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
选择
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
3.
承诺人
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
分包项目
要求
承诺人
须
具备
住住房和城乡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
贰
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3.2.
承诺人
拟担任本
分包项目
的项目负责人(即
分包项目负责人
,下同)须
具备有效的
一
级机电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及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中级
及以上
职称
。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
承诺人
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3.3.本
分包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承诺
。
选择人
接受联合体
承诺
的,
承诺人
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
分包项目
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
4
.
承诺人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
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
分包项目
在
规定媒介
发布
选择公告
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
分包项目
在
规定媒介
发布
选择公告
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自本
分包项目
在
规定媒介
发布
选择公告
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
分包项目
在
规定媒介
发布
选择公告
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造价
400万元
及以上
的
智能化工程或
400万元
及以上
的
智能化采购:业绩合同内容应包含礼堂、游泳池、会议室、舞台类似智能化系统之一。
3.
5
.其他资格要求:
/
。
3.
6
.本
分包项目
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
承诺人
的资格进行审查。
4.
选择文件
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
选择
者,请于
2026-
06
-
03
1
8:
0
0:00至2026-
06
-
25
08:30:00通过
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s://ggzy.np.gov.cn/npztb/
)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
选择
项目电子
选择
文件使用
新点
投标
文件
制作软件
(福建版)
打开。
承诺
人获取
选择
文件后,应检查
选择
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
选择
文件应具有
选择人
和
选择代理机构
的电子印章;
选择人
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
选择人
对
选择代理机构
的授权书。
5.
评审
办法和
定选
方式
5.1.本
分包项目
采用的
选择
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
中选
法(
B类)
。
5.2.本
分包项目
选择
采用的
定选
方式:
依据
评审
委员会推荐的
中选
候选人确定
中选
人
。
6.
承诺保证金
的提交
6.1.
承诺保证金
提交的时间:
承诺
截止时间前
。
6.2.
承诺保证金
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
贰拾万
元整(
¥:
200000
元)
。
6.3.
承诺保证金
提交的方式:
1、本项目
承诺截止
时没有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
承诺人
保证金使用下列任意一种形式提交:
现金(指电汇或银行转账)、电子保函(含银行保函、保险保函、担保保函)
,
具体详见
承诺须知
前附表。
7.
承诺文件
的递交
7.1.
承诺文件
递交的截止时间(
承诺截止
时间,下同):
202
6
年
6
月
25
日
08
:
3
0
;
承诺人
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
递交电子
承诺
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
承诺
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
选择公告
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http://ggzyfw.fj.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https://ggzy.np.gov.cn/npztb/
)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选择人
:南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南平市建阳区顺昌街
213号祥乐苑15幢
,邮编:
354
2
00
电子邮箱
:
/
电话:
0599-8768955
,传真:
/
联系人:
郑
先生
选择代理机构
:
福建晖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顺昌街
213号祥乐苑15幢一层
,邮编:
3
42
000
电子邮箱
:
/
电话:
0599-5622889,13860048400
,传真:
/
联系人:陈科军、刘秀勤
(项目负责人)
监督机构名称
:
南平武夷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
0599-88
72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