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闽光变压吸附制氧机项目
EPC
总承包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泉州闽光变压吸附制氧机项目
EPC
总承包工程
已由
安溪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以
闽工信备
[2026]C090009
号
备案通过
,项目业主为
福建泉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福建泉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
施工
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
建设地点:
安溪县泉州闽光公司厂区内
2.2
建设规模
:
本项目新建
20000-80
变压吸附制氧机组及配套设施
。
2.3
招标范围及内容
:
福建泉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新建
20000-80
变压吸附制氧机组,包括鼓风机、真空泵、吸附塔等主体设备,氧气管道、空气管道、放散管道、隔音设施
、
循环水系统以及车间厂房及设备砼基础。消防水系统、软水补水系统、高低压配电、仪控、通信系统可结合现场
30MW
发电系统现有设施进行改建。
中标人负责包括详勘、工程设计(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非标设计及软件编程)、设备及材料采购与供应、建安施工
(
含基础处理
)
、无负荷试车、热负荷试车,完成功能考核、培训、保修等
EPC
总承包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相关章节。
2.4
最高投标限价:
5550
万元人民币(含暂列金
150
万)
。
2.
5
工期
要求: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
180
个日历天
热负荷试车
成功
。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热负荷试车成功时间延误,自延误第
7
日起,每延误一天按
3
万元
(
含税
)
支付违约金,累计计算;自延误第
15
日起,每延误一天按
6
万元
(
含税
)
支付违约金,累计计算,封顶不超过合同金额
5%
。
2.
6
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有关规范;施工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设备采购及安装质量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且满足发包人要求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般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3.2
资质要求:
具有建设行政部门核发有效的以下资质:
(
1
)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
工程设计冶金行业甲级资质
或
工程设计冶金行业(金属冶炼工程)专业甲级
资质
或
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
甲
级资质
或
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
甲
级资质;
(
2
)施工资质: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资质
或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
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3.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最多
3
家单位组成
(
设计单位
+
施工单位
+
成套制氧
机组
设备
厂商)
,联合体各成员应满足承担各自工作的资质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4
投标人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中的失信被执行人。
3.5
业绩要求:
自
20
21
年
1
月
1
日
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应具备
1
项新建单套(单套指:一组动力设备
+
吸附塔
+
附属设备)真空变压吸附制氧机规格不低于
6600/80
Nm³/h
(离心风机)或
5000/80
Nm³/h
(罗茨风机)的供货
业绩
。(投标人提供的离心风机或罗茨风机两种不同工艺的供货业绩均属有效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应
同时
提供
:
①
合同、
②
业主盖章的
验收合格证明书或完工证明材料
。
业绩应体现工程的相关指标参数以供认定,相关指标参数可提供技术附件或图纸等相关证明材料,若无法认定将视为无效业绩
。
业绩的合同原件、发票备查,若无法查证将依法依规处理。
)
3.
6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以下负责人不可兼任)
(
1
)项目负责人: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
一
级机电工程
专业
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证,
并
具备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
(
2
)技术负责人:
具备
冶金工程或石油化工工程
相关专业
中级及以上工程师
技术职称
。
3.
7
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
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5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6
年
5
月
21
日
17
时
00
分
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http://ggzyjy.quanzhou.gov.cn
)
,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
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现场踏勘
招标人组织现场踏勘。现场踏勘时间:
2026
年
5
月
20
日
9
:
00
,集合地点:
泉州闽光动能事业部
,联系人:
杨先生
0595-68869923
。
6
.
投标文件的递交
6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6
月
9
日
10
: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确认投标文件的完整性。投标文件逾期到达或者未到达电子交易平台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本次投标。
6
.
2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投标人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投标人应使用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开标时无法解密投标文件的,视为撤销投标文件。
7
.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2026
年
6
月
9
日
10
:00:00
。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
陆
拾万元(
¥
60
0,000.00
)
。
7.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银行
现金
转账形式
②
电子投标
保函形式
③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中
投标保证金
的
要求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ggzyfw.fujian.gov.cn
)以及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网址:
http://ggzyjy.quanzhou.gov.cn
)上发布。
9.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10.
开标时间、地点
10.1
开标时间:
202
6
年
6
月
9
日
10
:00:00
。
10.2
开标地点:
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安溪县金融
行政服务中心
2#
二层)
。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泉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湖头镇工业路
58
号
联系人:
庞先生、杨先生
电
话:
0595-68869923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
68
号招标大厦
5
楼
506
室
联系人:
苏恒
、
陈超熠、范元(项目负责人)
电话:
0591-87548640
、
38872244
电子邮件:
493650588@qq.com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
http://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
0595-22135508
招投标监督
机构名称:
安溪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地址:
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
1#
楼
1203
联系电话:
0595-2676837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
2#
楼
二层
联系电话:
0595-68862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