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永泰县入河排污口整治工程一期(6个排口)
已由
永泰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樟发改[2025]49号
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为
永泰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 招标人为
永泰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亿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
;
2.2. 工程建设规模:
建设城区污水管网40km,污水提升泵站6座;塘前,葛岭,嵩口,梧桐,洑口,赤锡等9个乡镇城镇污水管网40km;雨污管网分离改造6km;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和规范化建设202个,包含标识牌、监测采样点、检查井设置等。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根据污水溯源排查成果,对编号分别为DN110、DN106、DN103、DN105、DS111、DS115六处雨水排放口沿线混接的污水进行改造,新建DN200~DN500污水干管及De110、De160污水接户管,排至已建污水干管,具体以招标图纸为依据,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本项目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11118343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20
个日历天,
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市政工程
/
类。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房屋建筑
市政公用工程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
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招投标领域强制要求中标企业在本地设立分(子)公司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总数不得超过2家;(3)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5-11 20:30:00
至
2026-06-10 09:30:00
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200000
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 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 ;③或银行电子保函形式;④或电子投标保证保险形式;⑤或电子担保保函形式。(各投标人不得将投标保证金 分2次及以上转入招标文件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号,否则,由此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 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6-06-10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永泰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永泰县城峰镇刘岐大道1号金融大厦7楼
,邮编:
350700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1-24771980
,传真:
/
联系人:
王辉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亿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清凉镇清凉街1-16号
,邮编:
350700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1-24888090
,传真:
/
联系人:
陈坦、林剑楠(项目负责人)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
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联系电话:
0591—6227567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福州市永泰县冠景大厦20层
联系电话:
0591-24836279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城峰镇刘岐村立塘66号双子星大楼4层
联系电话:
0591—62275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