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花卉苗木科技研发基地(施工)(评定分离)
福清市花卉苗木科技研发基地(施工)(评定分离)
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人:
关于福清市花卉苗木科技研发基地(施工)(评定分离
)
(招标编号:
E3501810102802480001),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发布
答疑纪要及
补充通知如下:
一、答疑纪要:
问题
1
、
“本项目多种机械存在两个价格,请问是否默认统一以高的为准”
回复:已做修正,详见本补充通知第
2点。
问题
2
、能否提供
CAD
版全专业图纸?招标控制价编制采用的
"
基期综合信息价格
"
月份是哪一期?
回复:本项目以招标公告附件的
PDF盖章版图纸为准,不再另外提供其他版本;基期综合信息价格是指编制招标控制价时采用的综合信息价格,已做修正,详见本补充通知第2点。
问题
3、专用合同条款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根据工程完成价款比例与进度款同期支付。根据《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能否增加“开工后28天内,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总额的30%”,其余费用根据工程完成价款比例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回复:
本条款不作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
4、专用合同条款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①工期每延误 1 天,承包人应按签约合同价的2.5‰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限额为合同价款的 10%,违约金超过10%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承包人自行承担。1.逾期违约上限能否调低为合同价款的5%。2.能否增加如承包人采取赶工等举措,总工期未延误,过程中的工期违约金在结算时一并返还。
回复:
本条款不作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
5、专用合同条款14.2竣工结算。根据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的《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发包人审查工程竣工结算的时限为:工程竣工结算报告明确的竣工结算金额5000万以上的,60天”,能否增加发包人完成结算审核的期限为6个月。
回复:
本条款不作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
6、专用合同条款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3 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2) / %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 审定工程结算价款的3% 。能否以质保金保函替换质量保证金。
回复:
本条款不作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
7、专用合同条款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能否增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约定以未付款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标准按日计算逾期支付利息作为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
回复:
本条款不作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二、补充通知:
1、本项目涉及的工程建设规模修正为“建设服务中心、科技培训楼、人才宿舍、宿舍楼、综合楼、种苗组培车间、仓库及值班室,总建筑面积13975.24平方米,其中总计容面积13606.21平方米,设置停车位606个”。
2、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修正为59245195元,请各投标人及时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的附件免费下载新的招标文件,
并采用更改后的招标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自行承担后果
。
注:本《
答疑纪要及
补充通知
(一)
》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招标文件》、《
答疑纪要及
补充通知
(一)
》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本《
答疑纪要及
补充通知
(一)
》为准。
招标人:福清市侨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清市城投贸易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