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泉州丰
2024-13
号地块建设项目
已由
泉州市丰泽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闽发改备
[2025]C020307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泉州市交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泉州市交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泉州市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泉州丰
2024-13号地块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2.2
建设地点: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华大街道,南埔山片区
2.3
计划总投资:
总投资暂估
88849万元,其中工程建安投资约25433万元。工程费用以经招标人最终审核确认的工程结算金额为准
。
2.4
建设规模:
泉州丰
2024-13号地块,建筑规划用地面积23448㎡,容积率2.40,层数最高
20
层,总建筑面积
7839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8975㎡,地下建筑面积 19418㎡,计容面积56275㎡。机动车停车位511个,其中地面停车位51个、地下停车位460个(人防车位88个、非人防车位372个)。建设主要内容包括住宅及其相应的配套设施。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指标以招标人提供的最终通过审查的施工图纸为准
。
2.5
服务期限:
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结算及缺陷责任期(
24个月)满,并办理完竣工资料的存档手续在建设主管部门备案通过结束之日止
。
2.6
项目管理目标:
(
1)投资控制目标:满足相关规定、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2)进度目标:满足相关规定、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具体如下:①工程设计:按福建省现行设计勘察规范工期节点提供相关成果文件;关键设计节点:合同签订之日起40个日历日内提交方案设计成果文件,方案设计审查通过30个日历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初步设计审查通过50个日历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②工程勘察: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详细勘察工作,提供符合设计规范及勘察规范要求的岩土工程勘察成果报告。③监理服务:监理工作进度与施工进度同频,应按施工合同工期及节点目标严格实施监理服务。④造价咨询服务:a.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图审査合格后15天内完成,并递交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审核;b.进度款审核:进度款审核在收到委托人提供相关资料后3天内审核完成;c.过程结算:过程结算审核在收到委托人提供相关资料后7天内审核完成;d.结算审核:结算审核应于收到委托人提供的全部图纸及相关的文件后在30天内提交符合国家及相关规定的造价咨询成果报告;(3)质量目标:满足相关规定、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4)安全、文明、环保目标:满足相关规定、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
2.7
标段划分:
/
2.8
招标范围:
(一)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
□ 工程报批报建服务:
/
。
□ 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包括:
□ 工程勘察管理:
/
。
□ 工程设计管理:
/
。
□ 其他:
/
。
☑ 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包括:
☑ 工程勘察:
完成本项目红线范围内满足工程设计、施工所要求的工程测量、勘察成果编制等工作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施工勘察、取样、试验、测试等勘察作业,岩土勘察、岩土设计,编制工程勘察文件,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
。
☑ 方案设计:
详见
“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其他”条款内容
。
☑ 初步设计:
详见
“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其他”条款内容
。
☑ 施工图设计:
详见
“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其他”条款内容
。
☑ 其他:
完成本项目红线范围内及可研投资估算范围内所有项目的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概念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套设施设备设计、海绵城市设计、绿色建筑设计、景观设计、精装设计、幕墙设计、智能化设计、标识设计、挡墙设计、边坡设计等相关设计工作;施工全过程至竣工验收的设计相关服务;设计成果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和相关部门审批及业主要求,无条件配合后续工程衔接、项目创优创新、图纸优化及成本优化等工作。编制项目概算和配合概算送审
。
☑ 工程造价咨询,包括:
包括工程量清单及其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或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期造价咨询、造价管理等造价咨询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及其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或施工图预算编制、计算及审核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变更、签证及索赔管理、材料及设备的询价,提供核价建议、施工现场造价管理、审核、工程结算审核等
。
□ 工程招标采购咨询,包括:
□ 工程监理招标代理:
/
。
□ 工程施工招标代理:
/
。
□ 材料设备采购招标代理:
/
。
□ 其他:
/
。
□ 施工项目管理:
/
。
☑ 工程监理服务:
本项目施工范围内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质量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等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编制项目监理规划和实施方案、进度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文明环保管理、工程变更、信息和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工程验收策划与组织、分部分项工程、单位工程验收、竣工资料收集与整理、工程质量缺陷管理等内容的全部监理工作
。
□ 其他:
/
。
(二)其他专项咨询
□ 项目融资咨询:
/
。
□ 信息技术咨询:
/
。
□ 风险管理咨询:
/
。
□ 项目后评价咨询:
/
。
□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
/
。
□ 工程保险咨询:
/
。
☑ 其他:
水土保持评估和水保监测及验收、环境影响评价、交通影响评价、节能评估、防雷检测、白蚂蚁防治、日照分析、
BIM应用(地下室建筑、结构、机电全专业施工图设计阶段 BIM 应用(模型建立与整合、专业碰撞检查与管线综合优化、净高分析等)),以上8项第三方咨询服务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日后需要增加其他咨询服务的由招标人另行委托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
1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资质,具体为: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工程设计任务的成员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
(
2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资质,具体为: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
乙级
及以上资质
(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工程监理任务的成员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
(
3
)其他资格: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工程勘察任务的成员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
采用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3
家,应由
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成员
为牵头人,且
项目管理咨询(如有)应当由
/
负责实施
。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
1
)咨询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
①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
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及
②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
工程师
及以上职称,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勘察咨询负责人或设计咨询负责人或工程监理负责人或造价咨询负责人(只能兼任一个),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
采用
联合体投标的,
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
2
)专项咨询服务负责人
□ 项目管理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
/
。
☑ 勘察咨询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工程勘察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
☑ 设计咨询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
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工程设计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
☑ 工程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有效的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工程监理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注册专业要求为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
☑ 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
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工程造价咨询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
注册专业要求为
土木建筑工程或土建专业
。
□ 其他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
/
。
3.3
投标人
“
类似业绩
”
数量要求:
1
;
“
类似业绩
”
是指:
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含发布之日)前五年内承接过一项已办理
施工许可证或已办理
竣工验收
工程
的工程造价
1.69
亿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
“
评标办法前附表
”
中
“
投标人
类似业绩
”
中第
2
条
的规定
。
3.4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
“
类似业绩
”
数量要求:
/
;
“
类似业绩
”
是指:
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
“
评标办法前附表
”
中
“
项目总负责人类似业绩
”
的规定
。
3.5
其他要求:
(
1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
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联合体协议书中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所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
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
2
)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
,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
4.
资格审查办法、评标办法及定标方法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2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4.3
本招标项目定标方法:
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06
月
09
日
09
时
00
分
00
秒(北京时间,下同)至
2026
年
06
月
15
日
17
时
00
分
00
秒通过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http://ggzyjy.quanzhou.gov.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海迈电子标书制作软件最新版(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站下方下载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安装包)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
¥160000.00元)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相关规定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6
年
07
月
07
日
10
时
00
分
00
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http://ggzyjy.quanzhou.gov.cn)
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履约担保的要求
8.1
履约担保金额:
为中标合同价的
10%
8.2
履约担保形式:
银行转账、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函、建设工程保证保险
。
8.3
履约担保期限:
有效期截止时间为工程通过竣工验收
合格为止
。若工程未按计划工期竣工验收而履约担保期限到期的,受托人需自行延长至担保期限后,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增加的费用由受托人承担。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
https://ggzyfw.fj.gov.cn/web/index.html)、 泉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信 息 网 ( 网 址 : http://ggzyjy.quanzhou.gov.cn)
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泉州市交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州台商投资区杏园路
69号闽路大厦2号楼
邮编:
362000
电子邮箱:
/
电
话:
0595-28800150
,
传真:
/
联
系
人:
蔡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泉州市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
泉州市鲤城区丰泽街
726号路桥大厦六楼
邮编:
362000
电子邮箱:
qzzxzx@163.com
电
话:
0595-29016288、17346060502
传真:
0595-29018566
项目负责人:
何国珍
联
系
人:
戴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
址:
http://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
0595-22135508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泉州市行政中心
A栋6、7层
联系电话:
0595-2217897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
100号东海大厦A幢4楼
联系电话:
0595-22135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