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
主城区交通设施改造项目-新增400路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项目
已由
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主城区交通设施改造项目-新增400路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的批复》(鼎发改审批【2025】10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鼎市城投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债资金
,招标人为
福鼎市城投置业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国鑫华建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编号:
E3509820902100494001
。
2.招标内容详细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等,详见“附件1-1”
。
3.招标文件获取
3.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6年6月10日
至
2026年7月8日
每日
00:00
至
23:59
,登录
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ggzyjy.xgw.ningde.gov.cn/
,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凡具备本招标文件所述项目实施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5.2信用信息查询结果: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cn)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当被拒绝参加招标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性审查不合格)。
5.3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书面声明。
5.4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投标:
?
不接受
□
接受。
5.5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
不要求
。
5.6其他资格条件:
本次拟采购产品若为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强制性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产品等)的,投标人须提供承诺:承诺其所投产品属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均能满足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强制性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产品等)要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承诺函格式自拟)
。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须知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100000元整。【根据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制度。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详见第6章 投标文件格式),未提交承诺函的视为无效投标】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6年7月9日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
(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开标时间、地点
8.1开标时间:
2026年7月9日 09:00
。
8.2开标地点:
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同时在福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福鼎市玉龙北路197号福鼎市自然资源局二楼)设立开标现场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ggzyfw
.fujian.gov.cn)、
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
上发布。
10.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鼎市城投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
林林
电子邮箱:
/
传 真:
/
电 话:
0593-7822298(工作时间)
地 址:
福鼎市桐城街道流美社区流美路333号(市公交大楼四层)
11.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国鑫华建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福鼎市桐城街道名京九龙3栋1梯1001室
电子邮箱:
fjsgxhj@163.com
电 话:
0593-7991618、18859305696(工作时间)
传 真:
联系人:叶静(项目负责人)、陈花、林施颖
12.电子交易平台联系方式
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 址:
http://ggzyjy.xgw.ningde.gov.cn/
联系电话:
4009980000、0593-2250236
13.招标项目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招标项目监督部门:
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
福鼎市玉龙北路199号建设局大楼
联系电话:
0593-2195050
附件1-1:招标项目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招标项目名称
主城区交通设施改造项目-新增400路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项目
合同包
品目号
招标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元)
合同包预算
(元)
投标保证金(元)
1
1
-1
主城区交通设施改造项目
-
新增
400
路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项目(除链路租赁外)
1
项
8813334
10679214
100000
1-2
链路租赁
5
年
1865880
项目完成时间:
详见招标文件第
4
章
“
招标内容及要求
”
。
项目实施地点:
福建省福鼎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
运行维护、技术支持和保修服务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第
4
章
“
招标内容及要求
”
。
报价要求:
(
1
)投标人超过合同包预算金额(或最高投标限价)或各品目号预算金额(或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
2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另册提供)逐项填报综合单价、合价和投标总报价且不得修改工程量清单内容,其中不可竞争费用(暂列金统一按
311045
元进行填报,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应严格执行有关费用标准,不得降低标准进行竞标。(
3
)投标总价和分项报价均不得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投标限价),具体报价要求详见第
4
章
“
招标内容及要求
”
。
履约保证金:
□
无要求
?
现金
?
保函
□
其他:
无
。
备注:
(
1
)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投标报价中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和设备及其安装、软硬件调试、备品备件、配件、包装、税费、运杂
(
到位
)
、保险、管理、储存、售后维保服务、运行维护、系统集成与人员培训、链路租赁费、初步验收及终验
(
检测费用除外
)
、人员驻点等直至验收合格交付招标人使用的所有相关费用,还要考虑到合同中可能出现的索赔和变更。本信息化工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竣工验收和结
(
决
)
算,合同最终结算价以结算审核的价格为准。若投标人未拥有相应项目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应包含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2
)投标人须采取记名方式领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图纸等相关资料,各投标人必须提交保密承诺书(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上述资料为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至招标代理机构处核对领取。未提供相应材料至招标代理机构处的视为放弃领取相关材料。领取材料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06
月
22
日下午
18:00
时之前(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3
)招标项目其它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
4
章
“
招标内容及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