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南安市两岸融合海洋经济产业提升项目(一期)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被邀请单位名称)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安市两岸融合海洋经济产业提升项目(一期)施工监理(招标项目编号:南建标[2026]044号)
已由
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闽发改备[2026]C060055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安市港口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南安市港口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扩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
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南安市石井镇
。
2.2 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改造建筑面积约62296.84㎡,新建建筑面积约9495.95㎡,建设集装箱式装配房面积约6000㎡,以及对片区道路、街区、步道等当地生活配套基础设施进行提升改造,具体建设内容如下(最终以招标人或其指定单位确认的施工图纸为准):(1)两岸农产品展示交易区改造及停车场等生活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总用地面积为65263.56㎡,建筑改造提升面积20977.69㎡,建设集装箱式农产品市集6000㎡,以及停车场等生活配套基础设施。(2)雄风片区建筑外立面改造及周边生活基础设施改造。海豚湾集市5020.41㎡;步道改造提升约2800m;雄风片区生活基础设施改造提升40437.99㎡;雄风老街停车场改造2769.80㎡;新建两岸农贸市场及配套用房7344.61m2(采用装配式建造)。(3)客货运联检大楼建筑外立面改造及其配套设施改造提升。客货运联检大楼改造提升11857.17㎡;新建货车驿站114.61m;海洋经济产业提升配套服务用房1500.00㎡,客货运联检大楼配套设施改造提升12030.00㎡,新建海钓基地220.00㎡。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规定,本次招标项目施工图涉及的所有工程项目施工监理(与本项目相关的建设工程或采购项目均包含在监理范围内,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主要包括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与文明管理、工程签证及进度款审核、工程施工资料、竣工资料、结算资料审核把关等的监理工作。
。
2.4 建筑安装工程费:
暂定人民币15870.62万元
。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的规定及《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规定下浮60%(其中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0.85、高程调整系数为:1.0)
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
暂定1092142
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
/
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
1095
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装配式建筑须按《福建省装配式建筑和装配式内装修工程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闽建〔2024〕6号)、《福建省装配式建筑建设管理规定(试行)》(闽建筑〔2024〕25号)及现行最新的装配式建筑认定相关规定并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装配式建筑认定。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 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
甲
级
房屋建筑工程
监理资质。
要求
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
3.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
房屋建筑工程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
_________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 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1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房屋建筑工程
中的
一般公共建筑
,等级为
一
级。
3.6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1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房屋建筑工程
中的
一般公共建筑
,等级为
一
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7 其他资格要求:
①福建省省外企业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和《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闽建办筑[2016]8号文)规定办理信息登记;②根据闽建 [2017]9号文规定,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③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④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无项目在建,或者若已在泉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在建项目上担任总监理工程师,则应在投标文件中如实提供其所有在建项目建设单位同意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书面文书(必须加盖建设单位法人公章;通过“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管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220.160.52.164:20082/wbgs/zjxmsgjlxmbry-search/index)查询,若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项目超过2个或在本地区域(泉州市区域)外有在项目任职的,则应否决其投标);招标人或其委托定标的评标委员会,应严格审查中标候选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情况,若发现其投标文件未如实提供上述书面文书的,不得确定其为中标人,并应及时将投标人弄虚作假情形书面报告属地住建部门查处。⑤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年06月11日08时00分
至
2026年07月06日08时30分
通过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
http://ggzyjy.quanzhou.gov.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
前到账。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0元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根据本项目执行泉发改规[2024]5号文规定,免缴投标保证金。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的,提交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的《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格式见第六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
http://ggzyfw.fj.gov.cn/
)、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南 安 市 人 民 政 府 (http://www.nanan.gov.cn/zwgk/ztzl/ggzyjy)》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安市港口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石井镇雄风路286号
邮编:
362343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5-86058366
传真:
/
联系人:
戴徳成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扩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美林街道洋美村加洋西区11栋403
邮编:
362300
电子邮箱:
363364105@qq.com
电话:
15659562868
传真:
/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罗土养
,联系人:
罗土养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
http://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
0595-22135508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南安市柳城街道柳南西路41号
联系电话:
0595-86390739、8639079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南安市交通大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至三楼
联系电话:
0595-86368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