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政和县殡葬服务中心(二期)建设项目
已由
政和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以
政发审〔2023〕1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政和县民政局
, 建设资金来源
多渠道筹措
,招标人为
政和县民政局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南平市政和县
;
2.2 工程建设规模:
招标控制价为 24842347元 ,本工程为政和县殡葬服务中心(二期)建设项目,项目用地面积14367平方米,建筑面积3960平方米,新建1栋4层综合服务楼,一层为服务管理管理区,二层为丧事餐厅,三、四层为休息商谈区。配套建设消防、给排水系统等附属工程。具体以施工图纸为依据,以相关部门审核后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及编制说明为准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工程为政和县殡葬服务中心(二期)建设项目,具体以施工图纸为依据,以相关部门审核后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及编制说明为准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 号,2016 年修订)规定,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高度 50 米以下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高度 70 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建筑面积 8 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单跨跨度 27 米以下的建筑工程,以及与上述工程直接配套的附属工程施工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规定,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24842347(其中:含暂列金 1182969 元,专业工程暂估价0元)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3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不接受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参加投标的,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 【2015】13号)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2、根据闽建建〔2015〕5 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开标当日查询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
,若对应资质被列为资质异常的,按否决投标处理”。3、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处于被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在本项目(标段)所在地的投标资格状态;或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企业法人仍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或仍处于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质量安全黑名单或文明施工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投标都将被否决,(但是若属于《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闽建建〔2021〕2号)文件中涉及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制度的条款除外)。4、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5、a中标候选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或若存在失信被执行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b中标侯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c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d投标人在投标时及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6、其他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6-12 17:30:00
至
2026-07-06 08:30:00
通过
政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p.gov.cn/zh/)(重要提示:网站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下端提供无记名免费下载word版招标文件,如果想投标还需在规定的获取文件时间内登录页面下端“我要投标”进入系统,在业务系统中下载npzf格式招标文件,无业务系统下载npzf格式招标文件记录的将无法后续操作和投标!请各投标单位注意及时下载相关资料)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B类)
。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肆拾玖万陆仟元整(¥496000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现金、电子保函(银行保函)、年度投标保证金、免缴投标保证金方式之一,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6-07-06 08: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政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p.gov.cn/zh/)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政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p.gov.cn/zh/)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政和县民政局
地址:
福建省南平市政和县南大街47号
,
邮编:
353600
电子邮箱:
/
电话:
18960693059
,传真:
/
联系人:
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南平市政和县熊山街道朝阳街8号A3幢409-410室
,
邮编:
353600
电子邮箱:
/
电话:
13809583472
,传真:
/
联系人:
宋女士、邱文强(项目负责人)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政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址:
http://ggzy.np.gov.cn/zh/
联系电话:
0599-8317118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政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政和县胜利街 319号
联系电话:
0599-6051909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政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政和县朝阳路 8 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
0599-3326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