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明合作食品产业园零星工程施工监理
(项目名称)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沪明合作食品产业园零星工程施工监理
(项目名称)
已由
三明市沙县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沙发改
[2025]
基字
43
号
批
准建
设
,
项
目
业
主
为
三明高新区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建
设
资
金
来
自
多渠道筹措
,
招
标
人
为
三明高新区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畅通祥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
已
具
备招
标条件
,
现
对
该
项
目
的
监理进行
公
开
招
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三明市沙县区
。
2.2工程建设规模:
沪明合作食品产业园零星工程造价约
99万元,沪明合作食品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人行道工程)工程造价约9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沪明合作食品产业园零星工程施工监理、沪明合作食品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人行道工程)监理招标,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施工验收的监理
。
2.4
建筑安装工程费:
沪明合作食品产业园零星工程施工建安费
99.9478
万元,沪明合作食品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人行道工程)建安费
90.1394
万元
。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
/
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
3
万元包干(在合同内开工的项目至合同结束时未完工的项目不额外支付监理服务费)
元
。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
/
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
监理服务费
/
元、
设计阶段
(若有)
监理服务费
/
元、保修阶段
(若有)
监理服务费
包含在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中,不另行计取
元
。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
730
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
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
丙
级
市政公用工程
监理资质。
要求
拟推荐中标候选
人注册人员应满足
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
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
。
3.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
市政公用工程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
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
个;
“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
中的
/
,等级为
/
级。
3.6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
个;
“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
中的
/
)
,等级为
/
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
与
拟派总监一致。
3.7
其他资格要求:
①根据闽建
[2016]5
号、闽建建
[2017]16
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②根据闽建筑
[2015]35
号、闽建办筑
[2015]13
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省外建筑企业应当登录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③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建办厅〔
2017
〕
32
号),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活动。投标企业单位和企业法人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失信行为,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按废标处理。查询网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shixin.court.gov.cn/
)。④投标人拟派项目监理机构成员信息须真实有效,发现造假行为按废标处理,并追究其投标人相关法律责任。⑤投标人如有与招标人及相关联企业有存在法律纠纷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至
2026
年
6
月
28
日
18:00:00
通过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mggzy.sm.gov.cn/smwz/
)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招标文件制作工具(福建版)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6
年
6
月
29
日
9
时
00
分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陆佰元(
¥600
元)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3
项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ggzyfw.fujian.gov.cn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smggzy.sm.gov.cn/smwz/
)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三明高新区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三明市沙县区凤岗金明西路
89号金沙园管委会办公大楼
,邮编:
365050
电子邮箱
:
/
电话:
0598-5856130
,传真:
/
联系人:
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畅通祥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三明市沙县区永顺大厦
4楼
,邮编:
365050
电子邮箱
:
/
电话:
17350540820
,传真:
/
联系人:
刘宇准(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
:
http://smggzy.sm.gov.cn/smwz/
联系电话:
18065792873
、
0512-58173200
、
400-850-330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三明市沙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沙县建设大厦
联系电话:
0598-5822382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三明市沙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三明市沙县区金明西路
76号政务服务中心大楼4层
联系电话:
0598-5826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