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浦城县方井片区安置房二期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安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浦城县方井片区安置房二期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安装
,
已由
浦城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闽发改备
[2022]H070208号备案
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
浦城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多渠道筹措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该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
电梯工程及安装项目
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浦城县方井片区安置房二期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安装;
2.2建设地点:
浦城县
;
2.3项目规模:
浦城县方井片区安置房二期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安装电梯采购所需
14
部电梯设备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包含但不限于负责整个工程电梯设备的采购、图纸优化、运输、税费、安装、调试、维护、检验、验收(包括经相关部门检验)、维保及售后服务等,以保证设备运行符合技术要求。
招标控制价
为
364.48万
元
;
2.4招标范围和内容:
浦城县方井片区安置房二期项目电梯采购安装共计
14部详见货物清单
(甲方有权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调整电梯数量,最终以实际交付的数量结算)
。
2.5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
:
人民币
叁佰陆拾肆万肆仟捌佰
元
整
(
364.48万元)
;
2.6技术规格: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7交货地点:
浦城县方井片区安置房二期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安装
招标人指定位
置
;
2.8
交货期
:
按每批次业主方通知时间后
120日历天完成交货及安装、调试,并经相关单位验收合格;
2.9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技术、验收
规范的合格标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电梯制造商或是授权经销商。
3.1.2投标人所投标的电梯的制造商具备合法有效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制造许可明细表中的电梯生产类型、速度参数须满足“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范”中标明的要求)
3.1.3
投标货物若非投标人自身制造,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制造商与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其相关投标均无效。
3.
1.4投标
人
须提供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
告指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5年
度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
。
(
银行资信证明或担保函的开具时间须为开标之日前六个月内,投标
人
若提供资信证明的,须附上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
3.1.5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指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复印件。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证明其免税的相应文件。
3.1.6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指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
3.1.7投标人须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
8
投标人需提供近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函。
3.1.
9
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
。
3.1.10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供应商拟担任本采购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特种设备作业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
不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
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
于
202
6
年
06
月
16
日
09:00:00
至
202
6
年
6
月
21
日
23:59:59
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s://ggzy.np.gov.cn/pc/)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 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重要提示:网站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下端提供无记名免费下载
word版招标文件,如果想投标还需在规定的获取文件时间内登录页面下端“我要投标”进入系统,在业务系统中下载npzf格式招标文件,无业务系统下载npzf格式招标文件记录的将无法后续操作和投标!请各投标单位注意及时下载相关资料)。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
人民币
柒万元整
(
¥
70000
.00元)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6年07月07日下午16:00:00前
。
6.3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可以使用以下任意一种形式提交:①现金转账形式、②银行保函形式。
6.4投标
保证金银行账号
: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浦城支行
账户名称
:
浦城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账
号
:
35050167740700000583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6
年
07
月
08
日
08
时
30
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
通过
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s://ggzy.np.gov.cn/pc/)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将予以拒收。
7.3
本招标项目采取线上开标形式(即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远程解密。开标当日,投标人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线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互动交流、澄清等开标活动。投标人应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即进入开标程序,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
45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其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将不予退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ggzyfw.fujian.gov.cn)、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np.gov.cn/pc/)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浦城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浦城县五一三路
639号大众大厦201室
邮编:
353400
电子邮箱
:/
电话
:
15906012910
传
真:
/
联系人:
刘涛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水部街道六一中路
71 号皇岛中环 E 夹层 S19 单
邮编:
350000
电子邮箱
:/
电话:
15159462661
,传真:
/
联系人:
廖秀明
项目负责人:邱文强
电话:
18039725390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
https://ggzy.np.gov.cn:9095/npztb/
联系电话:
0599-8317118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浦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浦城县五一三路
210号
联系电话:
0599-284698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浦城县梦笔大道
316号3幢浦城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
0599-2880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