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门下污水处理厂项目(一期)(监理)
(项目名称)
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门下污水处理厂项目(一期)(监理)
(项目名称)
已由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以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关于门下污水处理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新批复(东侨经发审〔
2026
〕
3
号)、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关于门下污水处理厂项目(一期)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东侨经发审〔
2026
〕
12
号)
批
准建
设
,
项
目
业
主
为
宁德市北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建
设
资
金
来
自
东侨财政会同其他融资渠道筹措解决
,
招
标
人
为
宁德市北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
已
具
备招
标条件
,
现
对
该
项
目
的
监理进行
公
开
招
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宁德市漳湾镇门下村
。
2.2工程建设规模:
门下污水处理厂项目(一期)位于育仁路东侧、育仁支路南侧。尾水管沿育仁路、疏港路、漳湾大道、海域敷设。土建按2万m3/d建设,设备安装规模为1万m3/d,一期建成1万m3/日污水处理厂。主要建设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事故池及均质调节池等污水处理设施;综合楼、传达室、变配电间及辅助用房以及配套建设厂内道路、围墙、大门等附属设施。新建一根总长约6.3km的DN800尾水排海管道。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最终以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纸为准。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项目施工图及业主要求所载明的全部施工内容的全过程监理(全过程监理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具体以实际工程进度为准
。
2.4
建筑安装工程费:
22198.03
万元
。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布的发改价格〔
2007
〕
670
号文件规定的取费标准下浮
50%
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
暂定为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
42799704
元×
1.0
(专业调整系数)×
1.0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1.0
(高程调整系数)×(
1-50%
)
=2139985
元
。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
/
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
监理服务费
/
元、
设计阶段
(若有)
监理服务费
/
元、保修阶段
(若有)
监理服务费
/
元
。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
440
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和相关工程监理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
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
乙
级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 和 不低于乙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水运工程
监理资质。
要求
拟推荐中标候选
人注册人员应满足
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
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
。
3.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
市政公用工程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
承担市政工程监理的一方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
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
中的
/
,等级为
/
级。
3.6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
中的
/
,等级为
/
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
与
拟派总监一致。
3.7
其他资格要求:
(
1
)根据闽建办筑函〔
2021
〕
10
号的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2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6
月
18
日
22:00:00
至
2026
年
7
月
20
日
09:00:00
通过
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
http://ggzyjy.xgw.ningde.gov.cn/
)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
4
万元整(①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
5
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
(
闽 发改规〔
2023
〕
7
号
)
的文件要求,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上信用中国查询的信用记录截图,并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属于适用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的投标人,《投标函》中投标保证金金额按
0
元填写,不属于适用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的投标人按
40000
元填写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ggzyfw.fujian.gov.cn
)、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s://ggzyjy.xgw.ningde.gov.cn/
)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德市北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宁德市漳湾镇西陂塘水闸管理所旁
,邮编:
352100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3-2883855
,传真:
/
联系人:
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2层C207
,邮编:
350000
电子邮箱:
szzxzxkfb@126.com
电话:
0591-28059659
,传真:
/
联系人:
翟诏升(项目负责人)、陈智虹、柯泽瑞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
http://ggzyjy.xgw.ningde.gov.cn/
联系电话:
4009980000
、
0593-225023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宁德市闽东中路建设科技大厦
8
楼
联系电话:
0593-299013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宁德市镜台山路 9 号(宁德市政府大楼背后)
联系电话:
0593-229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