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莆田市八二一街南伸岭美街段(福厦高铁~莆兴路)道路建设工程施工监理
(项目名称)
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莆田市八二一街南伸岭美街段(福厦高铁~莆兴路)道路建设工程施工监理
(项目名称)
已由
莆田市秀屿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莆田市秀屿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莆田市八二一街南伸岭美街段(福厦高铁
~
莆兴路)道路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复函(莆秀发改审〔
2023
〕
38
号)
批
准建
设
,
项
目
业
主
为
莆田市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建
设
资
金
来
自
财政统筹
,
招
标
人
为
莆田市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
已
具
备招
标条件
,
现
对
该
项
目
的
监理进行
公
开
招
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
。
2.2
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新建道路全长 623.749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为60km/h,主路为双向六车道,配套建设桥梁、给排水、电力通信预埋及其他附属(景观、照明、监控)等工程(工程建设规模应当根据现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
“
专业工程类别和等级表
”
,体现
“
同类、同等
”
的特征指标。)
。
2.
3
招标范围和内容
:
莆田市八二一街南伸岭美街段(福厦高铁~莆兴路)道路建设工程全过程施工阶段监理
2.4
建筑安装工程费:
暂定为
7300
万元,(最终以经有权部门最终审定的本工程施工结算总造价为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的计费额)
。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
《国家发展改革委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
[2007]670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
[2015]299
号)及结合市场行情(下浮系数为
40%
)
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
暂按
1001720
元(投标人若不按此金额填报,视为不响应实质性要求,按否决投标处理),最终以审定的本工程施工结算总造价为计费额参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
[2007]670
号)收费标准下浮
40%
计取
(
专业调整系数
1.0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1.0
,高程调整系数
1.0)
元
。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
/
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
监理服务费
/
元、
设计阶段
(若有)
监理服务费
/
元、保修阶段
(若有)
监理服务费
/
元
。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
工程施工范围内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管理和安全、合同、信息及现场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以及设备监造、工程所需全部材料和设备采购等相关工程服务,费用不另计;同时包括施工过程中相关监测、检测监理以及工程完工后的相关监测、检测监理,费用不另计;并包括竣工验收阶段(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竣工资料存档备案完成阶段)的相关工程服务,费用不另计。)委托人有要求监理人提供工程结算及保修期阶段的所有监理服务的,费用不另计(备注:本项目的施工工期暂为
365
个日历天,各投标人投标时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统一暂按
365
个日历天填写。投标人若不按此工期填报,视为不响应实质性要求,按否决投标处理)
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
质量要求:
符合设计和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
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
甲
级
市政公用工程
监理资质。
要求
拟推荐中标候选
人注册人员应满足
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
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
。
3.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
市政公用工程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
投标人
“
工程业绩
”
要求:
1
个;
“
工程业绩
”
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市政公用工程
中的
城市道路工程
,等级为
壹
级
。
3.6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
工程业绩
”
要求:
1
个;
“
工程业绩
”
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市政公用工程
中的
城市道路工程
,等级为
壹
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
与
拟派总监一致。
3.7
其他资格要求:
/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6-22 08:30:00
至
2026-07-16 08:30:00
通过
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
(http://ggzyjy.xzfwzx.putian.gov.cn)
和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https://ggzyfw.fujian.gov.cn/business/list
)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最新版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从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到投标截止时间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贰万元整(¥
20000
元)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5
项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https://ggzyfw.fujian.gov.cn/business/list
)、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
(http
:
//ggzyjy.xzfwzx.putian.gov.cn
)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莆田市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东圳东路1199号中海天下1号楼第13层
,邮编:
351100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4-2283425
,传真:
/
联系人:
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莆田市城厢区商务大楼13层
,邮编:
351100
电子邮箱:
/
电话:
17759846076
,传真:
/
联系人:
戴黎黎(项目负责人)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网址:
http://ggzyjy.xzfwzx.putian.gov.cn//fwzx/
联系电话:
0594-2221219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莆田市秀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莆田市秀屿区政府机关大院内
联系电话:
0594-5872817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秀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莆田市秀屿区兴秀路1333号6号楼210室(秀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0594-5869009
保证金缴纳账号信息如下,如果该保证金账号信息与招标文件中保证金账号信息有差异,请停止缴纳,并及时联系代理机构
[户名:莆田市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开户行: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厢支行;子账号:90402100100100001866440000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