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市井十洲城配套人行步道项目(一期)
已由
泉州市丰泽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闽发改备[2026]C02020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泉州市十洲城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泉州市十洲城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
泉州市工程建设监理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完成
项目备案
,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金额
15000万
元 ,
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丰海路
;
2.2 项目建设规模:
新建一座市井十洲城亲水平台。其中:一期新建平台全长约300m,上跨丰海路,平台面积约2800m2,单跨不大于45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监控工程、交通工程、交通信号、绿化工程、设备工程、排水工程等,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最终以招标人确认的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为准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
(2)招标类型:
工程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包括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_、采购、施工及投融资合作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本项目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3901.0160万元,计算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
240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有)
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文件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设计成果文件应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单位的审查;(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装配式建筑须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装配式建筑认定;(3)设备采购质量标准: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专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
(2)施工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勘察资质要求(如有):
/
。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应具备有效的一级市政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道路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应是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本企业在岗人员。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
。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道路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应是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正式在岗职工
。
3.4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一级市政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施工任务单位的正式在岗职工
,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3.5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如有)的资格要求:
/
。
3.6 本招标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
4
家;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承担设计任务单位或施工任务单位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
。
3.7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其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0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规定。
3.8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其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0项“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规定。
3.9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10 其他资格要求: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
3.11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资格审查办法、评标及定标办法
4.1 资格审查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2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C类
。
4.3 定标方法:
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年06月24日08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至
2026年06月29日18时00分
通过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
http://ggzyjy.quanzhou.gov.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
前到账。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6年07月24日10时00分00秒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履约担保的要求
8.1 履约担保金额:
详见项目合同条款约定
8.2 履约担保形式:
详见项目合同条款约定
8.3 履约担保期限:
详见项目合同条款约定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
http://ggzyfw.fj.gov.cn/
)、
(ggzyfw.fujian.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
上发布。
9.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具体时间)
前使用本单位CA证书通过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予以确认。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泉州市十洲城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安吉南路688号
,邮编:
362000
电子邮箱:
/
电 话:
0595-29881886
,传真:
/
联 系 人:
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泉州市工程建设监理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泉州市丰泽区丰田路16号7楼
,邮编:
362000
电子邮箱:
/
电 话:
0595-22881060、15159506769
,传真:
/
项目负责人:
张超智
,联系人:
张超智、陈江霖、卓梅梅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 址:
http://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
0595-22135508/22135505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泉州市丰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田安路南段丰泽建设大厦
联系电话:
0595-2257562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 100 号东海大厦 A 幢 4 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0595-22135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