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工程公开招标信息表 |
| 报建编号: | 2605XH0006 | 标段号: | QV1 |
| 招标人: | 上海植物园 |
| 招标人地址: | 龙吴路1111号 |
| 招标人联系人: | 钟老师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21-54363369 |
| 招标项目名称: | 上海植物园兰室修缮及功能提升工程 |
| 建设地点: | 龙吴路1111号 |
| 工程规模描述 |
| 工程规模描述 |
| 工程概况描述: | 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构筑物修缮、温室大棚设施设备提升,绿化、园路及铺装、景观小品、水体以及给排水、电气、暖通等配套改造。项目总用地面积9449.63平方米,改造后绿化种植占地面积5250.46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264.39 平方米,构筑物占地面积331.67平方米,温室大棚占地面积945.6平方米,园路及铺装场地占地面积1368.78平方米,水体面积288.73平方米。 修缮仿古建筑物包括:序厅、兰茶居、兰蕙堂、卫生间及临时展厅,修缮单体最大面积为377.04平方米;修缮仿古构筑物包括:四角亭、六角亭、思源廊、入口垂花门、出口垂花门等。 |
| 工程总投资: | 2302.8万元人民币 |
| 本期投资额: | 2302.8万元人民币 |
|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2037.045万元 |
| 建设周期: | 365天 |
| 投标条件 |
|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 设计资质要求 | | 第一条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资质乙级及其以上 | |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设计资质甲级 | | 以上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
| 施工资质要求 | | 第一条 | 古建筑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三级及其以上 | | 从事城市园林绿化项目的施工企业,应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现场项目管理与工程规模相符合,标准见招标文件。 | | 以上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 其他:/ |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总负责人资格需具有其他非本部门资质颁发的高级工程师职称,专业须为园林绿化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及以上 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施工负责人资格需具有其他非本部门资质颁发的高级工程师职称,专业须为园林绿化 其他要求: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一项或多项执业资格;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工程类高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员担任,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其承接业务的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1、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一份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分工、责任和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设计单位; 2、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数量≤2家,每家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应具有至少一项满足资质要求的设计或者施工资质。 3、一个单位不能同时以两个或两个以上(包括联合体)的投标人身份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此类情况,与此有关的投标将被拒绝。,单独承接勘察工作的单位不得作为牵头单位。 |
| 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shcpe.cn)下载招标文件。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6年07月30日 00时00分到2026年08月04日 00时00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 徐蕴峥 | 联系电话: | 13524252987 |
| 备注: | 1、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2、请投标单位关注澄清回复截止时间,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澄清回复的视为未响应澄清要求;3、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上传可电子验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要求需按《关于本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推广可电子验证的投标保函的通知》(沪建招【2024】9号)执行。4、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是 预留中小企业份额项目: 是 联合体/分包预留:须由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承诺将本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中小企业;并且上述联合体或者分包预留中,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在投标价的占比不低于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注:中小企业行业及划型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执行。 |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 将商务标投标文件和技术标投标文件(电子部分)以电子投标文件形式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将技术标投标文件(纸质部分)递交至:上海市制造局路130号17楼开标室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技术标:2026年09月03日 14时00分 商务标:详见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发布的本标段技术标澄清完成公告。 |
| 开标方式: | 技术标开标地点:上海市制造局路130号17楼开标室 商务标开标地点: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
| 投标保证金: |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2.000000万元人民币,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须交纳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函。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仅接受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申请人与被保证人须一致,保证人与本保函开函银行须一致,借用他人授信额度的或通过银行保证业务内部委托开具的保函均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
| 同时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介名称: |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