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最低要求 | 1、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具备公路路基路面养护甲级及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近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2024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按实际年份提供,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
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公路养护工程业绩。 |
注:1、“近五年”是指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为证明资料。 3、投标文件格式等其他地方关于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与本附录注释不一致的,以本附录注释为准。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1)良好信誉,未被责令停业;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事故或诉讼及仲裁情况; 2)投标人未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交通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相关承诺或“中国裁判文书网”相关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 4)投标人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板块查询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象: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相关查询记录和查询结果的“截图”。 5)投标人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单位须出具查询结果的截图。 6)投标人2023年、2024年在全国普通公路建设市场信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普通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通知等级均未被列为D级,提供相关查询截图。 |
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项目经理 | 1 | 具备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 | 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 | 1 | 具有公路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
注:附主要人员个人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包括不限于提供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如有)、施工现场每月出勤率不得少于22天承诺等,提供最近半年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加盖社保单位印章的社保缴纳证明。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政府采购特别资格要求)(如有) 政府采购特别资格要求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要求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以上,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前述比例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约定) □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的形式参加投标,且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以上,其中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前述比例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约定) □采购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不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 不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 |
附录7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要求)(如有) 施工企业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要求 1、施工员(1人):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职业培训合格证。 2、质量员(1人):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职业培训合格证。 3、安全员(1人):持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 4、材料员(1人):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职业培训合格证。 5、资料员(1人):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职业培训合格证。 | 设备要求 | 1、压路机(3台) 2、摊铺机(1台) 3、自卸汽车(3辆) 4、路面铣刨机(1台) 5、沥青洒布车(1辆) 6、同步碎石封层车(1辆) 7、洒水车(2辆) 8、就地冷再生机(1台) |
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录8 重大偏差一览表 第一信封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 评审标准 | 评审因素 |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 1 | 第一信封形式评审标准 | 多标段投标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3款规定 | 2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封面的投标人名称、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中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中投标人名称、资质证书中投标人名称、安全生产许可证中投标人名称须一致,不一致时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 3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2(5)目规定 | 4 | “技术暗标”(如采用)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 | 5 |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格式规定 | 6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7 | 第一信封响应性评审标准 | 工期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第一章“招标公告”第2.2款规定 | 8 | 投标保证金 | 1、采用现金形式递交的不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投标保证金未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2)投标保证金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足额汇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 2、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电子担保保函、电子保险保单方式递交的不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保函或保单受益人(招标人)、标段名称、标段编号、担保内容、担保金额、保函或保单有效期信息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保函或保单。 | 9 | 投标报价 | 第一信封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 10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2.1项规定 | 11 | 第一信封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查看链接中无有效的营业执照。 | 12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查看链接中无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 13 | 资质 | 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的企业资质证书的查看链接中,无招标公告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中资质的有效的资质证书。 | 14 | 财务 | 投标人不满足招标公告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及备注的规定均属于重大偏差 | 15 | 业绩 | 投标人不满足招标公告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及备注的规定均属于重大偏差 | 16 | 信誉 | 投标人不满足招标公告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及备注的规定均属于重大偏差 | 17 | 主要人员 | 投标人不满足招标公告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及备注的规定均属于重大偏差 | 18 | 政府采购特别资格要求(如有) | 投标人不满足招标公告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政府采购特别资格要求)(如有)及备注的规定均属于重大偏差 | 19 | 其他要求(如有) | 投标人不满足招标公告附录7资格审查条件(其他要求)(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及备注的规定均属于重大偏差 | 20 | 联合体投标人 | 如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 21 | 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 在本标段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和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22 | 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 在本标段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 1、投标人存在本表中被列入重大偏差认定的情况,其投标应当被否决; 2、投标人未出现本表中被列入重大偏差认定的偏差情形,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 3、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
第二信封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 评审标准 | 评审因素 |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 1 | 第二信封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文件(报价文件)封面的投标人名称、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中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中投标人名称、资质证书中投标人名称、安全生产许可证中投标人名称须一致,不一致时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 2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2(5)目规定 | 3 |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符合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格式规定 | 4 | 第二信封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函填写了投标总报价,且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总报价,未提交选择性报价; (2)投标函中总报价与投标报价表中的总报价保持一致; (3)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 (4)投标函的投标总报价未超过本标段(包)最高投标限价。 | 5 |
| 存在的其他情形 | 在本标段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 1、投标人存在本表中被列入重大偏差认定的情况,其投标应当被否决; 2、投标人未出现本表中被列入重大偏差认定的偏差情形,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 3、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
附录B 政府采购工程预留工作及金额 序号 预留工作内容名称 | 预留工作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预留合同估算价占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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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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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合同估算价(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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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 政府采购工程采用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招标人应当明确预留工作、预留工作合同估算价及预留合同估算价与项目合同估算价的占比。 2. 招标人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时,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结合《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合理设置政府采购特别资格要求,充分考虑预留工作与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进行合同分包的适配性,以及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的适配性。 3. 预留工作中包含专业工程暂估价的,则在备注栏中标注采用工程招标或政府采购方式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 附录C 政府采购工程适合小微企业承担的工作及金额 序号 适合工作内容名称 | 适合工作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适合工作合同估算价占比(%) | 备注 |
| 1 | / | / | / |
| 2 | / | / | / |
| 3 | / | / | / |
| 4 | / | / | / |
| 5 | / | / | / |
| 6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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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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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合同估算价(万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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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 政府采购工程未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果招标人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招标人宜明确适合联合体中的小微企业或适合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承担的工作、适合工作的合同估算价及适合工作的合同估算价与项目合同估算价的占比,以供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或签订分包意向协议时参考。 2. 适合工作中包含专业工程暂估价的,则在备注栏中标注采用工程招标或政府采购方式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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