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所空气环境监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7)《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8)《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所空气环境监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银行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注:①提供审计报告的,根据《财政部关于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财办(2022)32号文件要求,审计报告须有清晰可扫描查询的二维码,若审计报告未赋码视为无效。②提供资信证明的,必须提供资信证明全部页以及基本户信息(提供开户许可证或提供基本银行账户信息),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代替资信证明,存款证明无效。(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7月至今已缴纳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款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款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4)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提供2025年7月至今已缴纳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存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人参与。(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明)(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须提供声明函。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获取采购文件请携带加盖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现金购买,售后不退。
2、请投标人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开户名称:陕西开源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西安甜水井街支行;
账 号:86113010750181502001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