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承诺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6年荔湾区桥梁常规定期检测及道路开挖修复质量评定技术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1)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的,必须承诺中标后将适宜分包的部分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且中小企业承担部分须达到合同金额的40%或以上。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总合同金额28%。 (2)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必须承诺中标后将适宜分包的部分分包给小微企业,且小微企业承担部分须达到合同金额的28%或以上。 (3)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如采取合同分包,则只能分包给小微企业。 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分包部分的供应商对应的行业应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投标时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报价格式)。投标人为小微企业且未分包的,则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6年荔湾区桥梁常规定期检测及道路开挖修复质量评定技术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提供《投标人承诺函》)。
(3)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
(4)投标人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认证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内容,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照)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