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草场村噪音影响区房屋拆除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合同包2(一间房村噪音影响区房屋拆除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合同包3(张昌营村噪音影响区房屋拆除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草场村噪音影响区房屋拆除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工程施工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须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注:须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的承诺书
合同包2(一间房村噪音影响区房屋拆除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工程施工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须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注:须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的承诺书
合同包3(张昌营村噪音影响区房屋拆除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工程施工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须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注:须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的承诺书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和林格尔县巧什营镇人民政府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巧什营镇巧什营村
联系方式:0471-73000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弘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哲里木路东方文苑大厦A座1802室
联系方式:0471-46935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霍如霞、田春艳、王耀威
电 话:0471-4693528、1554099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