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标公告公告时间:2026年07月29日至 2026年08月19日
投资项目代码:2411-441900-04-01-207177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E4419000748011815001001
招标编号:SHBDSC12601208
投资项目名称:大岭山镇太公岭-连平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配套道路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大岭山镇太公岭-连平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配套道路工程监理
工程(标段)名称:大岭山镇太公岭-连平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配套道路工程监理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大岭山镇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构成:100%财政资金
投资金额:154261500.00元
招标范围及规模:大岭山镇太公岭-连平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配套道路工程道路红线占地面积58322.82m²,采用城市支路标准。其中东区一路呈东西走向,西起莞长路辅道,东至规划三路;东区二路呈东西走向,西起东区一路,东至水厂路;东区二路呈东西走向,西起东区一路,东至水厂路;规划二路呈南北走向,南起凤凰路,北至东区二路。三条路路线总长2380.959m,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30Km/h,道路红线宽度24m。最大排水管径为DN2000㎜。
招标内容:大岭山镇太公岭-连平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配套道路工程监理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通信工程、电气工程、绿化工程等。具体按所有专业的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内容进行监理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结算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有关工作的监理。监理的范围亦包括对本标段项目内容施工的进度、质量、造价、安全、环保、合同、文明施工等的监理。具体按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内容、签订的施工合同内容、设计变更内容和经招标人批准的工程变更等内容进行监理;保修阶段工程监理,按有关监理规范完成。
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监理服务收费系数为固定值0.50
保证金金额: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其他单位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或以上)(专业和等级)工程监理资质。2、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应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3、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441900/index)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4、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无资格审查业绩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格能力要求: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2、具备建设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述证书上注明的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上述证书上注明的注册执业单位(或工作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可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按《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监理人员配置要求的通知》(东建质安〔2019〕31号文)规定,拟投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职务的在建工程不得超过两项,且投标人需随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4.2款规定的资料一同提交各在建项目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各项目建设单位均同意其同时担任总监的报告”。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是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 ·东莞市)(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6年07月29日08:3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9日09:3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9日09:3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关联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19日09:30
开标地点:开标室(14)
发布公告媒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 ·东莞市)(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
项目法人:东莞市大岭山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东莞市大岭山镇道路养护管理所、东莞市大岭山镇矿山公园管理处)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大岭山镇
工期(交货期):包括监理各阶段的全部时间,总监理服务期限约为34个月(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其中从招标人发出的《监理进场通知书》之日起计至完工之日止(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完工日期为竣工验收合格日)的施工阶段监理责任期暂定为10个月,保修期(含缺陷责任期阶段)暂定为24个月。
招标人:东莞市大岭山镇工程建设中心
招标人地址:东莞市大岭山镇莞长路116号
招标人联系人:黎工
招标人联系电话:0769-81580232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E网通管理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大岭山镇工程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建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体育路南城段15号1101室
招标代理联系人:刘工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0769-22205885-804
监督部门: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松山湖分局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769-81580232
监督部门联系地址:松山湖礼宾路1号行政办事中心附楼3楼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无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