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材料产业园区二氧化碳企业二氧化碳利用项目东侧道路及管网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材料产业园区二氧化碳企业二氧化碳利用项目东侧道路及管网工程 已由 九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包头九原区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新材料产业园区二氧化碳企业二氧化碳利用项目东侧道路及管网工程
2.2建设地点:内蒙古包头新材料产业园区内
2.3招标规模:本项目北起丽沙路,南至G110-S315西连接线,道路设计全长425.116米。修建全长449.924米。其中K0+000-K0+371.446段为新建工程,K0+371.446-K0+425.116段为挖除翻建工程。本工程新建车行道面积3100平方米,恢复车行道面积1219.1平方米,新建道路侧石917米。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4项目计划投资:411.0万元
2.5标段划分:
| 标段编号 | B1502002026061201001001 | 标段名称 | 新材料产业园区二氧化碳企业二氧化碳利用项目东侧道路及管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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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范围 | 工程-工程施工-市政工程-道路工程;工程-工程施工-市政工程-排水工程;工程-工程施工-市政工程-道路照明工程 |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411.0 | 工期(日历天) | 1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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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所有标段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次招标所有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业绩均予认可;投标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投标,以牵头方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5)鼓励央企与自治区建筑业企业、区外建筑业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 自治区龙头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或者民营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工作量不低于联合体投标标段工作量40%。
3.2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条件:具有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②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③投标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④未被列为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文件要求实施联合惩戒予以限制投标的当事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6-18 00:00 至 2026-06-23 23:59(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7-16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如果是双信封,需将一信封和二信封分别上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上发布。
7.其他说明
7.1 项目类别: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项目内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7.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委令第20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包头九原区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包头市九原区兴业路
联 系 人:王平
联系电话:15848285707
招标代理:内蒙古云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巴音门克街道体育街8号煤炭信息大厦22层2201-1室
联 系 人:郭娜
联系电话:15947373777
行业监管: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河路包头建设大厦
联 系 人: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472-8423986
9.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异议,并通过本公告注明的招标人联系方式向招标人反馈。
10.投标注意事项:
10.1、领取招标文件登录地址: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10.2、请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投标文件内容并编辑电子版投标文件,工具下载地址:【请点击下载】
10.3、开标解密投标文件(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
2026-06-18
投标注意事项:投标操作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