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救灾资金(第二批)药物采购项目一包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BZMC2026CG554号
二、项目名称:
蒙城县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救灾资金(第二批)药物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蒙城喜宝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涡河路71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
肆元零贰分/亩(
4.02元/亩)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
35%唑醚·氟环唑(悬浮剂)
品牌:奇勋
规格型号:
1000毫升/瓶
数量:
1亩
单价:4.02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
贾利祥、国敏、邢晓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一)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次招标代理费由成交人承担,并按采购人与代理公司签订的代理合同金额支付。其中一包招标代理费为24570.00 元、二包招标代理费为 13650.00 元、三包招标代理费为 3600.00 元,请各标包投标人在投标时综合考虑。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缴纳招标代理费。
(二)收费金额:
24570.00 元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公告发布日期、询价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供应商的评审得分与排序、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与评标价1.
采购方式:
询价2.公告发布
日期:2026年7月22日3.询价
日期:2026年7月28日4.
资格能力条件:符合
询价通知书
要求5.
业绩:
无6.
信誉:
无7.
项目负责人:
无8.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
无9.供应商的评审得分与排序:详见附件10.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与评标价: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2026年8月7日止
),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
4)事实依据;
(
5)必要的法律依据;
(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蒙城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0558-7660508
(五)领取成交通知书
成交供应商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成交通知书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蒙城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亳州市蒙城县南华路170号
联系方式:
1768298878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蒙城县鲲鹏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亳州市蒙城县望月路与八蔡路交叉口处南华苑综合体南三楼
联系方式:
0558-7820016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主任、叶梅
电话:
17682988780、0558-7820016十、附件1.询价通知书2.投标分项报价表3.中小企业声明函4.供应商评审得分与排序5.
供应商最终报价与评标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