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包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如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包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如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证明:①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凭证(扫描件);②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扫描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扫描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农业资源与环境学科实验室仪器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中,除不适宜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货物外(具体清单详见采购需求中的采购内容清单),其它货物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除不适宜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货物外)全部须由中小企业生产。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工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应填写的投标人盖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采购包2(实践基地提质增效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的所有产品须全部由中小企业生产。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工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应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农业资源与环境学科实验室仪器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中“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以上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采购包2(实践基地提质增效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中“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以上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